根据有关规定,现对李洪涛同志予以任职公示。
李洪涛,男,1963年7月生,陕西澄城人,1985年11月入党,1987年7月参加工作,全日制大学学历、文学学士,在职研究生学历。现任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、党组副书记,拟为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人选。
广大干部群众对公示对象如有意见,可通过来信、来电、来访等形式,向省委组织部反映。
公示时间:2016年1月6日至1月12日
来信地址:西安市雁塔路南段10号陕西省委1号综合办公楼0437号
邮 编:710054
受理电话:(029)12380 85582451(传真)
举报网址:Shx12380.gov.cn
短信受理:18091810450
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
2016年1月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