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5日至17日,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常委会委员和人大代表,分五个视察组对我市实施《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》情况进行视察。重点对秦岭西安段存在的违法建设、非法采石采砂、伐木毁林、水源污染等整改情况进行了“全覆盖”视察。
五个视察组采取集中视察与随机暗访、听取工作汇报、查阅资料、征集当地群众意见等形式,深入临潼区、灞桥区、长安区、鄠邑区、周至县、蓝田县分别对中央、省委环保督察组反馈有关问题以及省、市纪委督查问题、在建项目、违建问题整改、侵占林地、水源污染、网格化管理等7个方面100多个点进行重点检查和暗访。视察组要求,各级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增强法治观念,严守政策红线,切实依法抓好整改工作。
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胡润泽在长安区视察时强调,开展《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》视察,既是落实省委常委、市委书记王永康关于加强秦岭生态保护工作的重要批示,也是市、区人大常委会围绕中心、服务大局,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政治责任。有关部门要切实巩固前一阶段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整改的成绩,进一步增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,严格执法,严控开发,加大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,不断推进秦岭西安段生态环境改善,让山水秦岭更加秀美迷人。
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春雁、韩宝生、秦鸿学、王凤萍、薛振虎同时分别带队视察,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王德安一同视察。
市政府副市长杨广亭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分别陪同视察。